政治雷達法律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82.11.23訂定) › 第6條

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82.11.23訂定) 第6條

受訓人員訓練期間成績考核項目及所佔百分比如左: 一、學業成績:佔百分之六十,包括一般、法律、專業、技能、體育等課 程及實習。 二、品德素養考核成績:佔百分之四十,包括觀念、品德、才能、生活等 項目。 訓練成績之計算,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 受訓人員學業成績考核要點、品德素養輔導考核要點、體育課程階段測驗 要點及實習須知由法務部調查局另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82.11.23訂定)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