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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82.11.23訂定)
› 第6條
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82.11.23訂定) 第6條
受訓人員訓練期間成績考核項目及所佔百分比如左: 一、學業成績:佔百分之六十,包括一般、法律、專業、技能、體育等課 程及實習。 二、品德素養考核成績:佔百分之四十,包括觀念、品德、才能、生活等 項目。 訓練成績之計算,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 受訓人員學業成績考核要點、品德素養輔導考核要點、體育課程階段測驗 要點及實習須知由法務部調查局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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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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