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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4條

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 本考試分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三個錄取分發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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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