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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第137條

興辦工業人申請購買工業用地時,應同時申請工廠設立許可;申請核發毗 連工業用地證明書時,應同時申請辦理工廠變更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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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