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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第10條

徵收取得之地上權範圍內之建築物及其他改良物,如需一併拆遷時,其補償應依土地所屬地區辦理公共工程用地徵收之有關補償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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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