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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終止土地地上權及租約時,得以該廢止興建或營運許可證明文件,單獨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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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