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 第3條

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二年辦理優良地圖評選,並於評選活動開始前二個月公告之。 前項評選種類如下: 一、單幅地圖:指將實際地表資訊以所代表之符號繪製之單幅地圖。 二、地圖集:指多幅地圖彙集成冊之圖集。 三、電子地圖:指將實際地表資訊以所代表之符號採數值方式繪製而成之數值地圖。 四、網站地圖:指將電子地圖或影像圖檔建置於網站上,提供使用者查詢或檢視之地圖。 五、地球儀:指將實際地表資訊以所代表之符號繪製之地球縮小模型。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