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 › 第2條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依法受理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以下簡稱評估書)初稿、評估書認可、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備查文件、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因應對策、環境影響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等書件(以下簡稱環境影響評估書件)之審查、召開範疇界定會議、預審會議及諮詢會議,依附表所定費額收取費用。 開發單位於經主管機關審查中所附補正資料,不另收費。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