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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認證之設施場所應於每季依中央主管機關要求之格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一季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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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