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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應於辦理環境講習十四日前,以環境講習通知單通知環境講習對象及受處分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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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