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 第10條

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應依受處分人違反之法律,依附件二環境講習課程規劃一覽表規劃環境講習課程,其實務課程,主管機關得視需要以體驗、實習或實作等方式為之。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環境講習執行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