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訊科技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智慧監測系統之規劃、開發及維運。
二、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料治理制度之規劃、整合、協調、推動及督導。
三、環境技術發展、巨量資料及跨域數據之整合研析。
四、環境資源資料庫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營運。
五、本部與所屬機關(構)整體環境業務資訊應用發展政策之規劃、整合、協調、推動及督導。
六、本部與所屬機關(構)整體環境資料、資訊應用之政策規劃、發展、整合、協調、審議及管理。
七、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機房資源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八、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行政資訊系統之規劃、整合、協調及支援。
九、本部與所屬機關(構)數位轉型、人工智慧應用與新興技能推廣應用之政策規劃、發展、整合及協調。
十、其他有關環境資訊科技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