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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 第4條

請求權人依第二條規定申請生產事故救濟給付時,得填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醫療機構、助產機構代為申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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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