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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安全標誌管理辦法 第17條

申請產品安全標誌收費標準,依商品檢驗規費收費準則規定辦理。 前項費用,廠商應於規定日期內繳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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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