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 第43條

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第43條

社區用地配售予被徵收所有權人之價格,按該產業園區開發成本計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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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