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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第17條

產業園區用地之變更規劃,其使用之管線設備,應地下化並加以美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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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