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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區閒置土地認定與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第34條

閒置土地強制拍賣,應以查估市價審定之合理價格為拍賣最低價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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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