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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41條

多線式分路之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多線式分路之所有導線應源自同一配電箱。 二、每一多線式分路於分路起點應提供能同時開啟該分路所有非接地導線之隔離設備。 三、多線式分路僅能供電給相線對中性線之負載。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僅供電給單一用電器具之多線式分路。 (二)多線式分路之所有非接地導線能被分路過電流保護裝置同時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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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