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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72條

緊急電源系統應具有足以供電所有緊急負載同時運轉之容量及額定,且能承受可能發生之最大故障電流。但緊急供電電源能自動選擇負載轉供,確實依序提供緊急供電電路、選擇性備用電路所需電力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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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