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 › 第3條

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 第3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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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