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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業務規程 第1條

為激勵士氣,提高戰力及安定社會,特訂定留守業務規程 (以下簡稱本規 程)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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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