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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室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被留置人入留置室時或在留置中,如發現其身體有外傷、疾病或其他情形 認為不宜留置者,應即報請該管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或法院簡易庭、普通庭 法官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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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