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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27條

雇主在氣閘室為高壓室內作業實施減壓時,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氣閘室底面之照明應在二十米燭光以上。 二、氣閘室溫度在攝氏十度以下時,應供給毛毯或其他適當保暖用具。 三、減壓時間在一小時以上者,應供給椅子或其他休憩用具。 四、在事前將當次減壓時間告知該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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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