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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舖業管理規則 第9條

當舖之營業許可執照費為新台幣三百元,換發補發執照費為新台幣一百五 十元;其徵收及支出,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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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