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 第10條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第10條
依本辦法辦理各級登山嚮導員證之檢定,應依下列標準,收取檢定費及證 照費: 一、檢定費: (一) 健行嚮導員:新臺幣 (以下同) 二千元。 (二) 攀登嚮導員:三千五百元。 (三) 山岳嚮導員:四萬七千元。 二、證照費: (一) 發證:每件二百元。補發時,亦同。 (二) 校正:每件一百元。 前項檢定費應包含每人保險金額三百萬元 (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之 保險費。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條
看 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 全文
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