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發展觀光條例 › 第44條

發展觀光條例 第44條

觀光旅館、旅館與觀光遊樂設施之興建及觀光產業之經營、管理,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獎勵項目及標準獎勵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3條看 發展觀光條例 全文第4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