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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觀光條例 第68條

依本條例規定核准發給之證照,得收取證照費;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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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