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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群獎章授予辦法 第6條

益群獎章除由本部逕行頒給外,應由當地警察或消防機關填具請頒益群獎 章事實表層報本部核准後頒發之。 前項請頒益群獎章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 (編 註:附表二請參閱行政院公報 第 6 卷 31 期 3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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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