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 › 第3條

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 第3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頒給二個等次以上之獎章。但頒給外國人士,得不受頒給等次之限制。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監察院監察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