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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證使用規則 第5條

調查人員依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赴各機關部隊及公私團體調查檔案冊籍及其他有關文件、或辦理詢問時,應主動出示調查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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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