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所協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8條

監所協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每季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召集時,由代理主任委員職務者召集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監所協進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