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獄組織通則 › 第9條

監獄組織通則 第9條

監獄之類別及員額依附表之規定。但因高度安全管理需要,得在附表主任 管理員及管理員總額額度內,由法務部訂定各監獄主任管理員及管理員員 額配置表,為適度之人力調配。 各監獄應適用之類別,由法務部視其容額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監獄組織通則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