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監獄行刑法 › 第141條

監獄行刑法 第141條

釋放時,應斟酌被釋放者之健康,並按時令使其準備相當之衣類及出獄旅費。 前項衣類、旅費不敷時,監獄應通知當地更生保護團體或相關團體斟酌給與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40條看 監獄行刑法 全文第14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