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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9條

債票形式短期票券到期不獲付款,集中保管機構應將該短期票券交與持有人。 登記形式短期票券到期不獲付款,集中保管機構應將其不獲付款證明及相關債權證明書交與持有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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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