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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第20條

補習班置班主任一人,綜理班務,並得視班務需要,設教學、訓導、總務 等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分別辦理各組事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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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