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 第28條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第28條

補習班應採用審定合格之教材,無審定合格教材而自編者,應送請直轄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縣 (市) 政府核備。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