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 第172條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72條

礦場危險地區之建築物、油氣儲存槽及高煙囪,應裝設避雷裝置。
AI 白話解釋
← 第171條看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7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