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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8條

原始憑證種類如下: 一、外來憑證:自團體以外之人所取得者。 二、對外憑證:給與團體以外之人者。 三、內部憑證:由團體自行製存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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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