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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 第21條
社會工作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21條
第 三 章 懲戒覆審處理程序
社會工作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覆審處理程序,準用
第十條
至
第十六條
規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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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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