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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法 第34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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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