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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 第2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洽請民間團體或機構協助辦理災害救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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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