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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法 第44條

第 九 章 附則
依本法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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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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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