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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金融管理法 第68條

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所定罰鍰之受罰人受罰後,對應負責之人得予求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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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