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組織規程 › 第14條

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組織規程 第14條

本府分層負責明細表,由縣長核定後實施。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組織規程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