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 第6條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第6條

學校主管機關應於備查程序完成後,將學校所報備之事項及預定生效日登載於政府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 學校於備查程序完成後,應將所報備之事項,於該校之資訊網路公告。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