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 第5條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學校、機構得指定或設管理單位,或指定專人,負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其任務如下: 一、訂定及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包括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二、定期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情形,向管理人提出書面報告。 三、依據稽核人員就計畫執行之評核,於進行檢討改進後,向管理人及稽核人員提出書面報告。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條
看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全文
第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