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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文化機構設立變更及獎勵辦法 第3條

私立文化機構之設立、變更、停辦、督導、獎勵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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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