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 第12條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第12條

就讀外國課程部或班修業期滿成績及格之學生,由學校發給加註外國課程部或班之畢業證書。
AI 白話解釋
← 第11條看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全文第1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