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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儲運服務中心設置辦法 第4條

本中心人事管理、人事查核、會計業務、由管理局派員兼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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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