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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事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7條

財務報告,係指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 財務報表包括: 一、資產負債表(詳附件一)。 二、收支營運表(詳附件二)。 三、淨值變動表(詳附件三)。 四、現金流量表(詳附件四)。 前項各款報表應予必要之附註,並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第二項財務報表應提供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淨值變動及現金流量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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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