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 第19條

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1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